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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間部

課程設計基本原則

A. 基於有利本系專業核心與永續經營之理念進行規劃。

B. 基於結合本校中長期發展計畫主軸之定位進行規劃。

C. 基於兼顧本系特色發展與學生專業能力進行規劃。

D. 基於符合業界期待與學生未來發展之需求進行規劃。

E. 基於其他有利因素之掌握進行規劃。


課程結構


A. 包括普通(通識)課程及專業課程。

B. 普通課程:分語文領域、人文社會科學領域、自然科技領域以及國防通識、護理、體育。

C. 專業課程:分為「旅運管理模組特色課程」及「遊憩經營模組課程」。

D. 學分規定:本系學生畢業時需修滿至少128學分,包括:

校定(通識教育) 30 學分

—通識教育基礎核心課程 12 學分

—通識教育博雅核心課程 12 學分

—通識教育博雅深化課程 6 學分

學院必修 9 學分

系專業必修 57 學分

系專業選修(含自由選修8學分) 32 學分


學生學習核心專業能力


為配合達成系目標及展現系特色,本系訓練學生具備下列核心專業能力:

A. 觀光產業專業管理知能

B. 問題解決與溝溝能力

C. 領導與管理團體能力

D. 產業分析與整合能力

E. 產品開發與行銷能力


學生核心能力規劃


本系學生畢業時至少必需考取以下一種證照:華語領隊、華語導遊、外語領隊、外語導遊、ABACUS、伽利略、衝突與危機處理、行銷管理、會議展覽經營MICE證照、餐飲服務、前台接待、日語三級以上、中級英檢以上、顧客關係管理、博弈證照、解說導覽志工證、各項運動教練證書或其他經系務會議通過的觀光相關證照(研習證書不能當作證照),但領有殘障手冊者得不適用此規定。


觀光系學生專業能力指標與開設課程名稱之對應關係表



英日語基本溝通能力
漢語文(1)、英文(1)、英語聽講訓練(2)、國際禮儀、觀光英語(一)、 觀光英語(二)、觀光日語(一)、觀光日語(二)、導覽解說、觀光業行銷、 領隊與導遊日語、第三外語、領隊與導遊英語、專業實習(一)、專業實習(二)

入出境與證照辦理
會計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、 休閒遊憩概論、觀光學概論、觀光地理、觀光社會學、消費者行為、國際禮儀、觀光行政與法規、旅運實務、觀光英語(一)、 觀光英語(二)、觀光日語(一)、觀光日語(二)、票務管理與實務、管理學、 導覽解說(2) 觀光行政與法規、領隊與導遊日語、第三外語、 顧客關係管理、領隊與導遊英語、 旅遊糾紛與危機處理、專業實習(一)、 專業實習(二) 、專業倫理

旅客食宿交通管理
會計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、休閒遊憩概論、 觀光學概論、財務管理、觀光地理、觀光行政與法規、旅運實務、旅館管理、客務暨房務理論與實務、票務管理與實務、消費者行為、專業倫理

觀光旅遊產品行銷
管理學、電子商務、觀光產業行銷、旅遊產品企劃、會計學、財務管理、觀光行政與法規、生態觀光、觀光農業、會展經營管理、文化觀光產業經營管理、GIS在觀光上的應用、森林遊樂、社區營造與觀光、國家公園規劃與管理、專業倫理

顧客關係管理
管理學、休閒遊憩概論、觀光學概論、顧客關係管理、觀光行政與法規、領隊與導遊實務、客務暨房務理論與實務、旅遊糾紛與危機處理、專業實習(一)、專業實習(二) 、專業倫理

旅遊導覽解說
導覽解說、觀光地理、生態觀光、觀光農業、GIS在觀光上的應用、森林遊樂、社區營造與觀光、國家公園規劃與管理、專業實習(一)、專業實習(二)

活動企劃與領導能力
管理學、觀光行政與法規、旅遊產品企劃、旅館管理、遊憩區經營管理與實務、觀光遊憩活動設計、領隊與導遊實務、GIS在觀光上的應用、統計應用軟體、觀光資源規劃、海外觀光事業參訪、專業實習(一)、專業實習(二)、專業倫理

觀光事業規劃與經營管理
會計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、休閒遊憩概論、觀光學概論、觀光行政與法規、會展經營管理、文化觀光產業經營管理、觀光資源規劃、GIS在觀光上的應用、遊憩區經營管理與實務、旅館管理、遊憩區經營管理與實務、國家公園規劃與管理、博奕概論、海外觀光事業參訪、 統計應用軟體、專題研究(一)、專題研究(二)、專業倫理